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整理
飞检形势依旧严峻!多地药店因违规被撤证......
据药店经理人不完全统计,进入8月以来,已有广东东莞、广东云浮、山东枣庄等多地共计30余家药店被撤销GSP证书。
21家药店被评“严重失信”
8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撤销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1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主要缺陷、一般缺陷等不同程度问题,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向社会公布。
山东枣庄:5家药店被撤证
8月5日,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枣庄玉隆药品有限公司等5家零售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7家药店经营违规被撤证
8月2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网出最新一轮处罚通报,在云浮市监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中,发现8家药品流通企业经营中存在执业药师“挂证”、GSP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7家药店被撤销GSP证书。
对照违规原因自查
综合各地违规事实来看,主要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
药品存放违规:
1、药品经营企业未依法经营,部分在售药品超过有效期;
2、企业未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3、验收药品未做好验收记录;
4、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5、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6、非处方药与处方药混放;
7、部分外用药与其他药品未分开摆放;
8、质量管理人员未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品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9、企业建立的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10、未按要求定期清斗;
11、销售拆零药品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12、在药品陈列区域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
药店经营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