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来,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通知在业内流传,无独有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有48个大品种,被重点监控。
▍48个大品种,被重点监控
10月9日,业内流传一份文件,关于浙江省卫健委印发《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经赛柏蓝梳理,浙江省增加了注射用血栓通、注射用胸腺法新、康艾注射液、消癌平注射液(静脉注射)、参芪扶正注射液、胞磷胆碱钠胶囊、艾迪注射液、注射用丹参多酚酸盐、榄香烯注射液等12个品种。
《通知》显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省级目录》基础上,结合诊疗范围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以院务公开、官方网站公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向执业登记机关的备案工作。请各市汇总辖区内三级医院药品目录,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我委(省级医院直接报我委)。
也就是说,自10月30日以后,重点监控目录在浙江省全面落地。
无独有偶,10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印发了第一批自治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16个品种被重点监控。
文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自治区目录》基础上,依据本机构药品使用、处方审核、点评和监测情况,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应不得少于《自治区目录》,其他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治区目录》基础上,制定本机构药品目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6个重点监控品种
结合起来,近两天内,共有48个大品种被重点监控。
▍省级目录,不得删减
浙江明确,医疗机构制定本机构目录时不得对纳入《省级目录》中的药品进行删减,如未进入本机构用药目录或非本机构诊疗范围用药的,以备注说明方式予以表达。
换言之,目录中的35个品种,包括部分中成药,将在浙江省全省落地,再无转圜余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各项监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药品,落实处方审核、处方点评等工作措施,并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发现用药量异常时即使开展评估。
若明确为不合理用药或在日常门急诊处方、病房(区)医嘱单点评时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单较多时,应及时将药品纳入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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