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家公立医院的药械代表,即将开始严查,并引入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AI等技术。
章程下发,全国整治开始
12月6日,据国家卫健委消息,为落实《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8〕1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
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执行。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在《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显示,在卫生和社会服务方面,2018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00.4万个,其中医院3.2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
设立委员会,查回扣
通知指出,医院接受上级部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严查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同时,通知特别指出,将严查医生行为,要求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医院设立专属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
国家医保局:严管带金销售
对于行业乱象,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开展了一场关于公立医院集中采购环节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建设的专题研讨会。
药械购销领域的乱象一直使行业环境得不到根本净化,基于这样的背景,国家医保局委托相关研究机构开展研究。
包括利用裁判文书法,建立对医药企业、上市许可人信用品加体系;以及基于前述评价体系,建立对企业的分级惩戒体系;
一方面利用公开的案源对医药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建立起来以后,有评价结果以后,对医药企业进行分级惩戒。
在会议当天,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成本调查、提醒告诫、信用评价等收到,建立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把信用激励和惩戒作为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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