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过期药如何破解?
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当普通垃圾处理的过期药品可能会污染土地、水源,破坏生物链。深知这一危害的居民王女士最近却发现,过期药无处可送,只能自行处理。记者采访调查了北京市6个区的部分社区后发现,家庭过期药遭遇回收难,尚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对全市家庭过期药品进行统一长效的规范化管理。(3月5日《北京青年报》)
●提醒
勿当成生活垃圾
在很多人看来,家里买的药品过期了,自然就是垃圾了,既然是垃圾,用方便袋拎出去,随便扔在哪个垃圾箱,就已经很“环保”了。其实,过期药品并不等同于寻常弃物,它不是生活垃圾,而是一种必须回收,以避免污染、感染、传染的一种特殊物品。
过期失效药品危害巨大,目前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品目录》,如果处理不当,会严重危害他人健康。生活中,很多人习惯将过期药当成生活垃圾处理,殊不知,如果把大量的过期药扔到生活垃圾站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很多过期药品中都含有一些特殊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影响自然的生态平衡。
另一方面,过期药品如果被当成生活垃圾乱扔,很容易就会流入到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手中,无论是翻新或转卖,都会给患者带来难以预计的后果。所以,怎么也不能将过期药当成生活垃圾处理,倘若无人在意,很可能就是污染土地;而如果流入药市,就直接是害人了。
事实上,我们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在英国,过期药品需要被放入一个印有专属标志的垃圾袋,如果发现有人乱扔过期药品,将会有诚信度不良的记录;在德国,药店是处理过期药的主要部门,并统一焚烧;美国则将每年的4月30 日定为“过期处方药回收日”,民众可将过期药品送往全美各地5200个回收点。
解决过期药品的难题并不复杂——集中销毁即可。也就是说,把那些过期药品集中起来,一起销毁。当然,这需要两点:第一要有销毁的地方,第二要用户有参与销毁的意识。所以,对于前者来说,作为管理机构,应及时建立覆盖全市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站,形成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让用户一旦有过期药品时,能找到回收的地方;对于后者,作为过期药品的家庭用户,则一定要提高自己对过期药品的回收意识,那不是生活垃圾,必须转交到回收站正确销毁。徐建中
●观察
明确回收责任单位
现行的《药品管理法》中没有规范公民处理家庭废弃药品的行为,也没有赋予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责任。如此之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仅靠个别政府部门或企业公益性活动在进行。责任部门不明晰,相关机制不健全,直接导致了家庭过期药成为危险品。
从表面来看,家庭过期药属于药监部门的责任,而实质上远不如此。家庭过期药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但由于缺乏更为细致的规定,家庭过期药的处置,往往停留于口头重视的层面,付诸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则少之又少。
药品回收点缺乏完整的处理机制,也就难免会“寿命短”。以北京市为例,药监部门前几年曾在部分社区设置了过期药品回收箱,居民可以就近将过期药送到社区进行统一回收销毁。但从实际来看,药品回收箱早已经塞满,过期药都堆到了箱子外面等现象存在。这背后的原因,就是缺乏完整的回收与处理机制。
对过期药品处置不当,害人害己害环境,这早已形成共识。但是法律法规的空白,责任部门的缺失,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欠缺,加之药店和生产企业回收过期药品的积极性不高,不仅会给居民家庭生活带来不便,也会促使一些有心机的药贩用过期药挣“昧心”钱;而随意丢弃的过期药,一旦被孩子误服,其后果更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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