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药监局
整理:赛柏-药店经理人
2020年1月3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4期药品质量通告,19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被通报。
日前,福建省药监局及其下属监管部门对福建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查发现,共19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药品中,有16批次为中药,3批次为西药。
主要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水分、鉴别、含量测定、可见异物等。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目前,福建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在依法组织查处。
附不合格药品名单:
原标题:19批药不合格,润肺止咳胶囊、头孢克洛颗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