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疫情防控任务紧,但表彰也不能落下。近期,国家将表彰一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面向基层一线,聚焦高危岗位。
2月25日,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评选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全线鼓舞士气,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报中央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从湖北一线到广大基层农村,为防控疫情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集体和个人,都是评选对象。
具体如下:
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的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援鄂医疗队、方舱医院等。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参加疫情防控临床救治、卫生防疫、科研开发、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全国卫生健康工作者。因参加疫情防控牺牲的人员可予追授。
推荐名额
拟表彰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500名。采取等额推荐。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科学施治,救治成绩突出的;
2.精心开展照护,护理成效显著的;
3.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富有成效的;
4.大力开展科研攻关,在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5.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二)先进个人
1.救治、照护、转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2.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及时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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