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耳
平地一声雷!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的票数,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这部药品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规范,迎来了18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
三个多月后,也就是2019年12月1日,新法将正式实施。接下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都将围绕着新药品管理法来调整或进行,老板、高管、质管将成为高危职业了。
“质量”被提及67次
何为高危?字面上理解,就是高而险。虽然在上述三个岗位中,质管并不算是位置高,但是从法律层面上讲,质管也处于重要位置。
不少人可能会问,新药品管理法删去了关于GSP/GMP认证的描述,是否意味着监管变宽松,质管部就没事干了呢?答案显而易见,监管更加严格了。
在新药品管理法中,“质量”二字被提及了67次,比旧版药品管理法的39次,足足多了28次,国家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最为关键的是,新药品管理法可没说取消许可证,而是直言没有许可证,不得生产或经营药品。业内人士看来,以前检查出问题,GSP/GMP证书还可以作为缓冲,现在好了,直接收回甚至吊销许可证。
说白了,取消认证≠不执行GSP,对药品质量的要求一样不少,而且更高。现在质管要做的事情,一件也不能少,甚至还要更多。
飞检更专业、更频繁
新法要求,无论是药品生产还是经营,应当遵守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既然药品生产、经营等全过程持续合法,那么增加监管力度在所难免。而最有效、最直接而且已经实践了的方法,就是去飞检。
新药品管理法明确,国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增加检查的频次,实施联合惩戒。
甚至强调,“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
结合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到2020年底,国家、省级飞检队伍专业化建设基本完成。无论是飞检专业性还是飞检频次,都要比以往有大飞跃。
也就是说,以前5年一换证是大考,现在每一次飞检都是大考。新法12月1日实施,那么在年底前,各企业的质量体系将要大面积修订,元旦前后的专项内审是大概率事件。
质量管理成为高危职业
一边是GSP/GMP取消之变,一边是飞检严格、频繁,这可愁煞了药企。但是,此刻更为愁煞的,可能是老板、高管以及质管,毕竟一旦摊上事,就要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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