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全国首个省级“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在甘肃全面启动,此消息一出,医药圈为之沸腾。处方信息共享的背后,处方流转平台的建设再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甘肃电子处方信息共享平台里患者可自主选择购药渠道
而一旦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及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处方外流奔现,又赶上网络销售药品有条件开放、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的政策春风,不难预料线上销售处方药市场将呈井喷态势。
处方共享在即
在推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等医改大趋势下,处方外流势在必行。自2014年,商务部等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患者可以凭借处方到药店自主购药,到2016年国办[2016]26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指出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并且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及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
此后,“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在多份文件都有被提及。详见表1:
处方外流给零售端处方药带来巨大市场空间。据分析人士透露,到2020年,预测将会有八千亿的市场流入零售终端。如何确保处方来源的真实性,如何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搭建一个处方共享的平台尤其重要,特别是对新兴的医药电商来说。
不久前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出台,在给网售处方药“松绑”里也正有这些考虑——基于药品的特殊性,网售处方药要求更为严格,比如药品销售网络必须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要信息能共享,主要是确保处方的来源真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处方流转“露脸”
如何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处方共享?在探索处方共享过程中,处方流转平台开始逐步进入大家的视野。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15日,广西省梧州市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启用,接入全市20多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和百余家药店,成为第一个落实国家处方信息共享政策的城市。
此后,全国多地区都有在尝试、探索处方信息共享模式。在政策制定上,截止2019年5月,辽宁、甘肃、四川、贵州、重庆、广西、广东、江西、海南、福建10个省市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明确提及推广处方流转平台。详见表2:
预想可知,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将是全国多地区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当中的重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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