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医保机构推诿不作为,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费用达1514.92万元,导致177家药店流动资金紧张,面临关门......
在全国各级医保监管部门针对骗保现象“亮剑”的同时,定点零售药店合规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但反之医保部门拖欠定点药店结算费用谁来管呢?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山西省大同市存在地方医保部门不作为现象,拖欠当地定点药店医保费用达1514.92万元,导致当地177家零售药店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关门的尴尬局面。
两级机构不作为,177药店面临关门
5月7日(今天),中国政府网曝光了山西省大同市市区两级医保机构拖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的问题。
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察后发现:山西省大同市市区两级医保机构互相推诿,拖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导致该市平城区100多家药店流动资金枯竭,面临倒闭,并指出这是一起地方政府有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例。
2018年1月29日、2月27日,山西省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
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后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
但是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百般推拖,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据中国政府网信息,从督查情况看,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既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有按照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工作,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互相推诿,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
平城区社保中心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初,对承接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
中央文件不落实,医保中心变相"施政”
除了拖欠药店医保结算费用外,督查组同时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保中心仍在变相实施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两定机构审查”审批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 号),决定取消包括“两定机构审查”在内的62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5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取消“两定资格审查”,完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而大同市医保中心没有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仍然保留相关审批权限,变相实施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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